村里大事谁说了算?这些事必须咱村民自己拍板!

时间:2025-05-15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村里大事谁说了算?这些事必须咱村民自己拍板!

乡亲们注意啦!在村里,可不是啥事儿都由几个人说了算!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提醒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咱切身利益的大事,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这可是法律赋予咱的民主权利,一起来看看哪些事必须 “全民公投”!

一、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咱的 “命根子” 自己定!

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村里的耕地、林地怎么分?谁来种?租期多久?这些都得村民集体商量。比如今年村里要调整承包地,得开会听听大伙的意见,不能私下 “一刀切”。

宅基地使用方案:谁家该批新宅基地?老房翻建怎么规划?事关住房大事,必须经村民会议表决。隔壁村老李家想在菜园子里盖房,能不能批?得全村人讨论了才算数!

二、征地补偿、项目承包:钱怎么花、事怎么干,咱说了算!

征地补偿费使用与分配:村里土地被征收,补偿款是分现金还是留着办产业?按人头分还是按承包地分?这些都得开会定,防止 “糊涂账”“暗箱操作”。

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建养殖场、开农家乐…… 这些项目能不能干?怎么承包?得听听大伙的想法。比如邻村想建草莓采摘园,村民们投票通过后,还得公开招标选承包人。

三、村里 “钱袋子” 和公益事:每一笔开销都要透亮!

误工补贴与公益事业:村干部误工补贴该发多少?修公路、建文化广场的钱怎么筹?这些涉及村里 “钱袋子” 的事,必须开会讨论。前两年咱村修灌溉渠,就是村民们一起议定投工投劳方案,干得明明白白!

其他利益相关事:只要村民觉得重要,比如村规民约修订、低保户评选等,都能提交村民会议讨论。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一律无效!如果发现有干部 “独断专行”,咱可以向乡镇政府举报,甚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乡村振兴,咱村民才是 “当家人”!下次村里开会,记得积极参与,把咱的心声说出来!你家村里最近讨论过哪些大事?评论区聊聊,咱们一起把村子建得更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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