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农田搞建设?审批层级很关键!

时间:2025-05-15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占农田搞建设?审批层级很关键!

在乡村,修路、建水库等项目有时需要占用农田,但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连省里都 “说了不算”!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农用地转用审批有严格层级,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国务院 “点头” 才行。

案例解读:
去年,某镇计划修建一条连接省道的公路,路线涉及 15 亩农田,其中 5 亩是永久基本农田。按照规定,项目在批准前,先由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确认路线无法避开永久基本农田,且补划方案可行(在邻村荒坡开垦 5 亩高标准农田)。随后,省政府审核后上报国务院,最终获批后才动工。

两类审批情形: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国务院批准,且要说明 “为啥非得占”(如国家重点工程)、“怎么补划”(补划的农田要质量更高、位置更集中)。

不占永久基本农田:国务院或其授权的省级政府批准(如省内重点农业项目)。

常见误区:
“我家地不是基本农田,随便用?”
× 错!哪怕是普通农用地,只要在规划范围外,也需要逐级审批。例如某养殖企业想在村外荒地上扩建牛棚,虽不占基本农田,但属于规划外农用地,仍需省级政府批准,否则就是违建。

舆情中心提醒: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在政策解读中多次强调,永久基本农田是 “耕地中的大熊猫”,哪怕只占一分一厘,都得层层上报、严格审核。农民朋友若发现有项目违规占用农田,可拨打 12336 自然资源举报热线,共同守护 “口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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