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关于报送2020年食用菌产业调查统计数据的函(桂农技函〔2021〕1号)

时间:2022-04-2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同意继续开展食用菌产业统计工作的函》(桂统审批函〔2021〕2号)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食用菌产业统计调查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1〕3号)(附件1)现对2020年广西食用菌产业开展调查统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内容

  (一)开展2020年食用菌产业统计工作,统计方案、指标解释及主要表格详见附件1。经自治区统计局同意,本轮统计对《广西食用菌生产情况统计表》中有关指标进行了修订:一是统一统计时段,即面积、总产量、总产值均以自然年度(1~12月)统计;二是调整“正红菇(野生)”为“红椎菌”、调整“大杯蕈”为“大杯蕈(猪肚菇)”;三是新增“大球盖菇(赤松茸)”和“银耳”2个指标。

  (二)调查市县食用菌主管部门基本情况(附件2)。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市及时将本函转发给所辖各县(市、区),并根据统计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统计工作。

  (一)报送时间。各县(市、区)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所有报表上报市级,以市为单位整理汇总后于2021年1月30日前报送我站。

  (二)其他要求。请各市农业农村局先行报送所有表格电子版至我站进行初审,待审核后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公章后,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承担食用菌业务机构情况调查表》(附件2)表格只需报送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及时沟通联系。联系人:陈祺,联系电话:0771—2182653,电子邮箱:gxnjjzk@qq.com,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广西农业技术推广站经济作物科(广西农业农村厅七星路办公区2号楼9楼902室),邮编:530022。

  附件: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食用菌产业统计调查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函

         〔2021〕3号)

        2.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承担食用菌业务机构情况调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2021年1月18日

  

  附件2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承担食用菌业务机构情况调查表.xlsx

  附件1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食用菌产业统计调查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1〕3号).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njtg/wjtz/t76954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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