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菌产业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桂农技发〔2021〕2号)

时间:2022-04-2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市、区)农业技术广站(中心)、食用菌产业主管单位:

  我区适宜食用菌生产,“十四五”我区食用菌产业将受到更加重视和更大的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任务也将更重。为掌握我区食用菌产业发展全局,客观完整反映我区食用菌产业发展成效等情况,服务食用菌产业发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做好食用菌产业调查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把抓实调查统计工作

  各级食用菌产业主管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负责调查统计业务人员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调查统计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心,积极深入生产一线开展产业调研,摸清当地产业家底和产业数据,按时上报真实、可靠、准确、全面的食用菌产业数据及动态信息。

  二、加强向本地统计部门沟通汇报

  各市、县(市、区)要及时主动对接当地统计部门,强化沟通汇报,及时调整并统一统计途径与方法,保证农业农村部门食用菌统计方法、口径与统计部门的一致性。

  三、多级联动确保数据效果

  各市、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站(中心)、食用菌产业主管单位要主动积极争取本级农业农村局的支持及协调,加强所辖基层农业农村部门食用菌产业调查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落实调查统计工作人员,务必做好市、县(市、区)及管辖乡镇统计部门及人员的沟通协调,主动向统计部门汇报食用菌产业发展情况,确保食用菌统计调查数据的准确与时效,各市、县(市、区)每季度要向当地统计部门申请获取当季食用菌产业数据,并报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及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四、主动作为推动产业增长

  主动采取适宜当地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措施,多渠道争取财政支持,出台“惠菌”政策,积极引进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规模化、品牌化、精品化建设,延伸产业价值链,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实现食用菌产业结构的优化转型升级,推动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各市、县(市、区)按统计局数据为准,要实现食用菌产量、产值比上年增长5%以上。

  五、认真上报有关调查统计情况

  请各市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当地统计部门食用菌统计的方法、范围、品种、数据采样及各级食用菌主管部门产业调查数据采集方式、渠道等详细情况上报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食用菌产业的统计工作事关产业发展及考核,十分重要,请各市、县(市、区)务必加强领导,在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同时,切实做好食用菌的统计工作。

  联系人:陈祺,电话: 0771-2182653。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2021年1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njtg/wjtz/t76954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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