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违规行为科普,农民必知

时间:2025-02-25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农村土地使用违规行为科普,农民必知

乡亲们,咱农民靠啥吃饭?还得是土地!这土地啊,就是咱的命根子,它的使用可有一套严格的法律规定。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给大伙好好唠唠土地使用里那些容易被忽视的法律问题。

咱先来说说,这法律明确规定,可不能擅自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这些方式,拿去搞非农业建设。就好比咱村的老孙,心里头打着小算盘,想着把自家承包的集体土地租给一家企业办工厂,觉得这下能狠狠赚上一笔。可他哪晓得,这做法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在这儿提醒大伙,这种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事儿,那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一旦被发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就会找到老孙,责令他限期改正,把土地变回原来的样子,还得没收他的违法所得,也就是企业给的那些租金,另外,罚款也是少不了的。

还有一种情况,违反本法规定,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这同样是违法的。打个比方,咱村里有一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村主任没走合法程序,就把这块地出租给隔壁村的老王办养殖场。家人们,这可不行!相关部门发现后,会依法责令村主任改正,没收他的违法所得,还得罚款。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一直盯着这些法律规定在咱乡村的落实情况,就是为了保障农村土地能合理利用。

乡亲们呐,了解这些规定,咱在使用土地的时候就能稳稳当当,不踩法律红线。要是碰到相关问题,可别自己瞎琢磨,赶紧找专业的人问问。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也会一直陪着大伙,一起把咱乡村的土地利用好,助力乡村振兴,让咱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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