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96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7-06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一、关于强化规划引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村庄规划工作,明确将村庄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先导性任务。有关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指导地方科学编制村庄规划。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推动村庄规划工作职能,组织村庄规划专题培训班,会同自然资源部召开全国村庄规划工作推进会、开展典型示范,协调推进村庄规划有关工作。2019年以来,自然资源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对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统筹农村住房布局,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科学划定宅基地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布局;充分考虑乡村特色,因地制宜提出住宅规划设计要求,防止“千村一面”“千户一面”。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明确农房和村庄建设的12条基本要求,提出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村庄聚集。

  二、关于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

  2019年,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在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和严格规范宅基地管理的基础上,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2021年,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我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文化和旅游部将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作为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抓手,通过政策引导、品牌培育、典型推广等方式,鼓励各地依法合规利用闲置宅基地发展乡村旅游、乡村民宿,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出台《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等文件,明确提出“充分利用农村土地、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等资源,开发建设乡村民宿、养老等项目”。

  三、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宣传教育

  农村土地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宣传教育工作十分重要。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宣传,先后编印《农村宅基地工作手册》《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并印发各地,全面宣传解读农村宅基地有关法律政策。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国农业农村系统举办多层次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专题培训、交流,全面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宅基地管理政策文件精神,开展宅基地管理典型经验交流,提高基层干部宅基地管理水平。基层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在村庄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送村入户。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土地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实施,发表系列解读文章。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更加有力推动乡村规划建设,加强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保护和发展好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自然资源部将继续指导地方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组织编制自然资源管理百问百答“口袋书”,提高自然资源基层管理法治水平与村民依法用地意识。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指导各地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高农民居住品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完善政策举措,推动出台促进乡村旅游、乡村民宿发展的政策文件,细化对依法合规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发展乡村旅游的政策支持和指导。

  

   农业农村部

   202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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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JJTZ/202207/t20220705_64040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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