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小品种油供货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2-06-14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以下简称:省总队)计划为执法船舶购买小品种油,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供油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需购买小品种油参数:

  

  

  

  二、遴选计划

  遴选小品种油供货机构1家。

  三、小品种油供货机构职责

  (一)根据省总队执法船用油需求参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等)提供正规合格油品(不接受替代产品),并按省总队的指定地点送货;

  (二)协助省总队制定小品种采购协议;

  (三)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并按省总队要求履行;

  四、遴选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我单位所需采购小品种油的经营许可的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可报名参加遴选。

  (二)小品种油销售机构因销售业务违法违规在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不具备参加遴选的资格。

  (三)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需提交材料

  参选机构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经营小品种油销售业务许可证或授权书复印件。

  (4)如申请机构是批准设立的下属代理机构,须持有省级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遴选的授权文件。

  (5)报价单。

  (6)售后服务承诺书。

  六、材料报送和遴选要求

  参选机构请于2022年6月10日15时前将此次业务的参选资料送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装备技术指挥室,邮寄报名以寄达材料日为准。纸质版材料及光盘以密封方式寄至海口市白驹大道12号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装备技术指挥室1217房(不支持邮费到付)。

  七、遴选规则

  (一)遴选小组

  由省总队相关人员组成遴选小组,评选小组人数原则为上不少于3人。

  (二)遴选方式

  1.由遴选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对各参加报价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初审)

  2.响应单位在响应公告第三点的基础上,省总队采取“同等质量,价低者得”的原则按价格高低进行排名,原则上第一名定为供货机构,因第一名无法按履行承诺时,省总队可视情按排名递增确定供货机构。

  八、结果公示

  省总队对遴选出的小品种油销售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对象为最终确定对象。

  九、质疑

  参选机构对本项目遴选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遴选单位提出询问。遴选单位将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公告期限:2022年6月7日至9日。

  联系电话:13907639786,0898-65685631, 65685631(传真)。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白驹大道12号1217室(邮编:571126)。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 

  2022年6月7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206/t20220607_3207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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