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方式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规定

时间:2025-03-1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特殊方式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规定

在咱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多样,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特殊方式承包土地后,其经营权流转也有讲究。今天,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给大家讲讲。

如果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并且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了,那后续就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比如说,咱村老李通过公开协商,承包了村里一片荒地,他辛勤开垦,还依法办理了权属证书。后来,老李因为身体原因,没法继续经营这片土地,正好同村的老张想扩大种植规模,老李就把这片土地经营权出租给了老张。

再比如,老王通过招标承包了村里一块地,取得权属证书后,一家农业企业看中了这块地,想和老王合作,老王便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方式,和企业一起搞起了现代化农业项目。这不仅让土地发挥了更大价值,老王还能从项目收益中分红。

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一直关注这些规定在农村的落实情况,鼓励农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大家要知道,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后,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更灵活。要是碰到相关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也会和大家一起,助力乡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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