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土地处置规定

时间:2025-03-03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土地处置规定

土地是咱农民的 “命根子”,在承包期内,土地的去留关乎着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给大家讲讲这其中的门道。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是一条 “铁律”。比如咱村的老赵家,和村里签了 30 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刚种了几年,村里就想以各种理由把地收回去,这可不行。法律明确规定,只要在承包期内,发包方没权收回,保障咱农民能安心种地。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提醒大家,遇到发包方不合理收回土地的情况,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现在很多农民进城务工,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隔壁村的老孙一家进城打工,当地政府想让老孙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才给落户,老孙果断拒绝,因为他知道这违反法律规定。国家是支持农民进城发展的,不会让农民失去土地这个 “退路”。

那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后,土地该咋处理呢?可以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比如老张一家进城后,就把自家土地转让给了同村想扩大种植规模的老李,老张还拿到了一笔转让费用。也可以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或者流转土地经营权,让土地继续发挥作用。

另外,承包期内,要是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好比老王家交回土地时,因为之前对土地进行了改良,提高了肥力,村里就按照规定给了老王一定补偿。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一直关注这些法律规定在乡村的落实情况,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乡亲们,了解这些规定,咱们在土地问题上就能心里有底。要是碰到相关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也会和大家一起,助力乡村土地合理利用,推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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