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耍花招?当选无效还要被查!

时间:2025-06-04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选举耍花招?当选无效还要被查!

“靠送礼、造假当上村干部,能算数吗?” 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严肃指出:以暴力、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不仅 “官位” 不保,还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贿选换来 “空选票”

在某村换届选举中,候选人李某为拉票,给 30 名村民每人送了 200 元现金和食用油。村民举报后,镇政府联合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认定李某贿选行为属实,依法宣布其当选无效。同时,李某因破坏选举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 10 天。

这些行为碰不得:

暴力威胁:强迫村民投票给指定候选人;

金钱贿赂:送钱送物收买选民;

数据造假:虚报票数、伪造选票。

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在选举督查中发现,个别候选人以为 “小恩小惠” 不算事。曾有候选人给选民送洗衣粉、鸡蛋拉票,最终被取消资格。法律规定,村民若发现选举舞弊,可向县乡两级政府举报,相关部门必须调查处理,保障选举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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