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户必知:信息公开第三人起诉新规解读

时间:2025-06-05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被拆迁户必知:信息公开第三人起诉新规解读

从 2025 年 6 月 1 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这对咱老百姓尤其是被拆迁户来说,可有着重大意义。今天乡村振兴调研员小政就来和大伙唠唠其中与咱密切相关的规定。

咱先来说说啥叫“第三人起诉”。以往,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如果公开的内容涉及到第三方的利益,第三方往往比较被动。但现在不一样啦!《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若行政机关做出的信息公开或不予公开等行为,侵害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要是申请公开的信息,比如拆迁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范围等,影响到了咱的切身利益,咱作为第三人,是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法院对信息公开行为进行审查的。

可能有人要问了,向法院起诉要求不予公开,法院会受理吗?答案是肯定的。法院不仅会受理这类诉讼,而且在受理期间,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裁定暂停公开相关事由。比如说,村里要公开一批土地流转的信息,其中涉及到你家承包地的一些敏感细节,你认为公开这些内容会损害你的权益,就可以依据这个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暂停公开,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

这个新规定,给咱老百姓在信息公开方面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它让我们在面对可能影响自身权益的信息公开时,不再只能被动接受,而是有了主动维权的法律武器。咱被拆迁户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一定要积极运用这条新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要是对这个新规定还有啥疑问,或者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相关问题,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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