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2-06-14     来源: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要求,经自主申报、资格初审、专家评审环节,拟确定湖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浙江大学为湖南省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至6月16日,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反映。

  联系电话:0731-82222444。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206/t20220610_2544275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