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 这些规则 村委会不能随便修改!

时间:2024-08-19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好消息!新法实施以后,农村里那些事关重要岗位选举、成员身份认定、集体财产管理等核心规则,都要在我们开会制定以后,编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当中。并且,要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 这些规则 村委会不能随便修改!

这一规定确保了村委会在行使职权时不能再想一出是一出,随意决策,侵犯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从此,村中的管理者在村里做事,每一项决策、每一次行动都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公正透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朋友们在开会讨论时切记不要漏项:

1.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的量化与分配

2.集体财产经营和财务管理;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规则和程序;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机构;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和财产范围;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变更和注销;

7.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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