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需满足这些条件

时间:2024-07-1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满足以下条件: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需满足这些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废物许可证发放条件:

1.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2.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需提交关于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二、申请危险废物许可证事项文件、支撑性材料等相关材料齐全。

咨询电话:027-87165066、027-8716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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