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内设机构

时间:2024-07-0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内设机构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标准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协调处、人事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监测处、生态环境执法局、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科技与财务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处、直属机关党委、自然生态保护处、水生态环境处、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处、赣东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赣南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赣西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赣北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赣中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其中,土壤生态环境处主要负责全省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标准、技术规范和土壤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工作电话:0791-86866905

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招募调研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乡村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