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

时间:2024-07-0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

2.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3.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4.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5.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6.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7.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8.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招募调研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乡村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