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内设机构

时间:2024-07-05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内设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监察办公室、综合处、科技与财务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水生态环境处、海洋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核与辐射监管处、生态环境监测处、机关党委、核应急与环境应急处、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第二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第三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

其中,土壤生态环境处主要负责全省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及规范。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评估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联系电话0591-8836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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