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

时间:2024-07-04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3.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4.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5.组织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6.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7.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8.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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