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内设机构

时间:2024-07-02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内设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内设机构

1.自然生态保护处: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2.土壤生态环境处:负责全省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

3.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负责全省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

4.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负责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指导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拟订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处理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信访工作,对外可使用厅信访办公室名义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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