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规定 这种情况 法定代表人会被追偿 切勿轻易上任!

时间:2024-06-2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A:“小伙子,这件事办的非常漂亮,一看你就很有前途,我这里新成立了一家公司,它的法定代表人就由你来当吧。”

听到这句话的朋友,一定不要轻易同意!成为法定代表人后,权利和金钱不一定是你的,但是出问题后的“锅”一定是你的!

《民法典》明确规定 这种情况 法定代表人会被追偿 切勿轻易上任!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法人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也就是说,你作为法定代表人,只要在执行任务时出现错误,导致公司受到损失,就有可能面临被公司要求赔偿的风险。这种追偿可能涉及经济赔偿,甚至可能影响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用和职业发展。因此,在接受法定代表人职位之前,朋友们一定要仔细考虑自己能否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这家公司是否存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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