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时间:2024-06-2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1.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处理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各区政府对较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3.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4.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有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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