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内有哪些部门?

时间:2024-06-1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标准处、机关纪委、督察综合处、督察一处、督察二处、水生态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研究室、综合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大气环境处、机动车排放管理处、污染源管理处、生态环境监测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工会、辐射安全监管处、政务服务处、环境影响评价处、科技与国际合作处、宣传教育处、财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内有哪些部门?

其中,政务服务处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拟订本市生态环境政务服务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2.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转办、督促、送达以及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

3.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接诉即办”、信访等工作。

4.统筹推进本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政务服务处作为联系市民与政府部门的重要桥梁,致力于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回应市民诉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随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相信未来将为老百姓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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