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应满足这4点原则

时间:2024-06-13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除了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还需要遵循以下4点原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应满足这4点原则

1.坚持以农为本、服务“三农”

突出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贴近农民实际,切实保障和维护好农民利益和权益,不得离农弃农,不得以产权交易为名,行侵犯农民权益之实。全面把握发展定位,切实发挥其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渠道功能、建强农业经营体系的平台功能和实现农民财产权益的市场功能。

2.坚持因地制宜,稳妥有序

立足本地发展实际和资源禀赋,结合不同种类农村产权确权赋权改革进展,稳妥慎重、循序渐进推进流转交易,不急于求成,不片面追求速度和规模,做到求好不求快,防止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3.坚持守正创新、先立后破

稳中求进,严守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底线原则,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巩固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政策法律允许框架下,稳步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和农民财产权益的实现路径。

4.坚持政府引导、公开规范

落实属地建设管理责任,加大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运营的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其正常运行。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加强运行监管,做到依法自愿、自主交易、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规范有序、操作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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