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及其近亲属被打击报复 检察院要出手保护!

时间:2024-04-16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举报人因为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本人及其亲属遭受或可能遭受打击报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请求保护。在进行核实后,人民检察院要采取相应的举措:

举报人及其近亲属被打击报复 检察院要出手保护!

一、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的保护(可根据不同情况,申请公安机关介入加强保护)

(1)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2)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举报人及其近亲属

(3)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二、法律程序应用错误的纠正

(1)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打击报复受到错误处理的,人民检察院要建议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三、受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后的救助

(1)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打击报复受到严重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人民检察院要协调有关部门依照规定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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