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主席信箱须知

时间:2024-02-22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的“主席信箱”功能,需遵守以下4点: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主席信箱须知

1.发邮件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和规定,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事实,诽谤、诬告他人。

2.个人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以确保有关部门在核实和办理时能够及时联系到我们。

3.邮件内容要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表述应清晰得当,避免言语过激、出言不逊;不得复制或连接媒体报道、网页或论坛等内容代替写信。

4.如已有处理(复查)意见,要及时向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申请复查(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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