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信访局机构设置

时间:2024-02-2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1.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1)负责机关正常运转工作

(2)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3)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

(4)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辽宁省信访局机构设置

2.群众来访接待处

(1)负责接待到省委、省政府上访群众工作,报告群众来访重要情况,向各地区各部门通报群众来访情况,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到省委、省政府的群众来访接待劝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群众到省委、省政府的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

 

3.群众来信及网络投诉办理处

(1)负责办理国家信访局及其他国家机关转送、交办、督办的群众来信,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致省长及省信访局的群众来信,受理通过信访信息系统提出的投诉事项,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及投诉事项,指导、检查、通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群众来信办理、网络投诉受理工作情况。


4.信访案件督查室(复查复核处)

(1)督促检查各地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审核案件处理结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信访案件的处理,调查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反馈案件处理结果,检查指导各地区和省(中)直部门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审核中央和省级专项信访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受理应由省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协助相关部门形成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并提交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审核

(2)负责省级信访事项评查委员会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有关行政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5.驻京协调处

(1)负责配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北京市有关部门接待处理辽宁群众进京上访问题,及时掌握进京集体上访情况并跟踪劝返,妥善处置进京上访突发事件和滞留人员

(2)负责北京及外地重要政治活动期间值守工作,协调各地区做好辽宁上访人员接待工作,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妥善处理进京上访信访问题后续工作

 

6.信访矛盾排查预警综合处

(1)负责全省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和信访矛盾排查预警工作,对重点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进行督办,承担文稿起草、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

(2)负责全省信访系统干部培训、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承担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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