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知识250:国家规定 信访工作中严禁出现这些行为!

时间:2023-11-2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liuruochen

一、对待信访人态度恶劣、作风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二、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三、对规模性集体访、负面舆情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

四、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未依法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

五、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

六、打击报复信访人的

七、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关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存在以上行为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信访工作人员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对待信访人,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且以真诚、耐心、负责的态度解决问题。信访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社会治理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对于每一个信访案件都需要认真对待,不能轻视,更不能凭个人偏见和情绪对待。

为了确保信访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我们也呼吁广大公民,如果发现相关工作人员存在以上违规行为,应当及时举报,让违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处,维护好咱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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