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首期土壤外业调查采样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3-03-31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州(市)土壤普查办、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各有关企(事)业、科研、高校单位:

  为做好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准确掌握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提高外业采样人员专业技能,以满足土壤普查全面开展后表层样外业调查采样技术领队的需求,云南省土壤普查办拟于近期举办2023年首期土壤外业调查采样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

  理论自学。参训人员自学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23年2月份印发的《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

  第二阶段:

  线上理论集中培训。2023年4月3日9:00-12:00。腾讯会议号:339 599 876(线上培训不限人数)。

  第三阶段:

  现场考核。2023年4月10日—4月17日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将视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邮件通知)。

  二、考核与评分

  (一)考核方式

  理论考试采用全国题库随机抽题;现场考核学员每人分发1个样点,现场进行立地条件调查和表层样品采集,填写调查采样App。

  (二)评分标准

  总分为100分。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40分,现场考核成绩占60分。理论考试成绩不低于25分,现场考核成绩不低于40分,且总分不低于70分视为考核合格。

  三、考核地点

  考试地点:昆明市嵩明县范围内表层样点位

  集中地点:嵩明县小街镇,云南省农科院嵩明科研试验基地(嵩明县小街镇晨农农博园景区西北)

  四、参训人员

  (一)各州(市)土壤普查办相关人员1人,2023年开展普查工作60个县(市、区)1~2人(由各州市统一报名)。

  (二)拟参加外业调查采样有关企(事)业、科研、高校单位各5~10人(单位统一报名,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

  五、有关事宜

  (一)请于4月6日(周四)18:00前将参训人员报名回执(单位盖章)发至邮箱:zhaoqihui9710@163.com。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考核合格的学员由云南省土壤普查办颁发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培训合格证书。

  (三)根据国家三普办要求,2022年试点期间云南省土壤普查办发出的土壤外业调查与取样证书作废,拟继续参加土壤普查的外业采样工作的人员须再行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

  (四)本次培训所产生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伟,0871-65652564,zhaoqihui9710@163.com。

  

  附件:1.参训人员报名回执

   2.2023年拟完成土壤普查县(市、区)名单

  

  

  云南省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3/zuixinwenjian_0331/395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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