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知识96:自己开荒的土地能不能承包给别人?

时间:2023-03-3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若沉

自己开荒的土地能不能承包给别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0条以及相关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可以将该土地承包给别人。

开荒地也就是农村通常所说的“四荒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这些未利用的土地,一般可以由村集体承包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但没有经过承包的其他人不能擅自开荒,因没有经过集体允许的情况下开荒是违规的一般来说,禁止开垦的土地包括以下5点: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
2.天然割草场、人工草场、围栏草场和优质草场
3.林地和河湖滩地
4.25度以上的坡地和风沙前沿的沙荒地
5.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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