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知识97:房屋永久租赁?小心因小失大!

时间:2023-03-3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若沉

房屋永久租赁小心因小失大!

农村的朋友们都知道,宅基地买卖是极其严格的,因此有的朋友就想出了个永久租赁的办法,从而解决这个难题。但是,这种钻法律空子的行为极其容易给自己造成极大的祸端。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705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在这里告诫大家,签订房屋租赁时千万不要钻法律的空子最终给自己带来难以估计的损失,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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