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04-22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琼农字〔2021〕40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报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按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计划草案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请各市县农业农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根据《通知》明确的支持范围、支持方式等,结合区域实际尽快确定项目。中央预算内项目不得与中央转移类项目、政府债券类项目重复申报,不适用“先建后补”性项目。申报文件应明确“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市县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二、申报项目必须具备扎实的前期基础准备工作(前期工作扎实、环评、规划、用地,征用等手续齐全或条件齐备,完成项目可研性报告编制,项目经中央审批后即可开工。

  三、项目应同步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index.html)取得项目代码,尔后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http://kpp.ndrc.gov.cn/)完成项目信息录入。按农业农村部规定,未完成信息录入,不得正式申报项目。

  四、项目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务必于2月18日前联合同级发展改革委正式报送我厅,逾期将不予以采用。我厅将择优确定1个市(县)予以正式申报。

  联系人: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林维兴,电话:65357907;计划财务处刘伟,电话:65201613。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报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2..2021年海南省中央预算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计划表

  3.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2021年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林维兴,电话:65357907;计划财务处刘伟,电话:652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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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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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xztz/202102/t20210209_2933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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