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案件38、039号案件信息公示表

时间:2022-04-22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案号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处罚事由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处罚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1琼农(动防)罚[2021]038号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戴玉垒350321196802232619NANA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下罚款;”之规定。罚款人民币880元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7月1日
2琼农(动防)罚[2021]039号运输动物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案广西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NA91450100727643699J韦汉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之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元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7月1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zt/xzzf/xzcfgs/202107/t20210705_3007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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