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4-21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孙磊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坚持基本制度、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坚持落地见效的基本原则,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加快形成比较完备的政策扶持体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其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155985个,保持全国第1位;农民合作社111439个,位居全国第5位;全省共培育国家重点龙头企业62家,认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999家,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446家,新增省级示范联合体154家,总数达564家,加入联合体的龙头企业1987家,合作社4000多个,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2万余个。  

  一、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及支持保障力度  

  (一)在加大财政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力度方面。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十三五”期间,省财政统筹资金25.9亿元,支持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支持开展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二是持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2016年起,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纳入全省民生工程统一组织实施,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实施,主要开展农业经理人、现代青年农场主、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着力培育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三是支持开展农业区域品牌推广。2019年以来,将央视集中品牌宣传纳入省财政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范围,每年安排3000万元左右资金支持10家产业规模较大、品牌基础优、发展前景好的农产品品牌,在央视热点栏目黄金时段集中宣传,并对参与宣传的企业按照广告款的60%进行奖补,着力打造“皖农优品”农产品区域品牌。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举办合肥农交会、上海农交会和参加全国农交会。2021年,省财政在原有预算基础上增加安排200万元,支持举办上海农交会等三大农交会。同时,新增安排资金600万元,支持举办首届安徽茶博会,宣传推广我省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  

  (二)在“创新农业金融服务方式,多渠道提供金融资金支持”方面。省财政厅发挥农业金融服务保障作用,加快建设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引导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担保支持,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牵头研究起草《安徽省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总原则,进一步细化目标、对象、项目、标准、措施,围绕“提标、扩面、增品”要求,持续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推进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强化“三农”金融创新,优化农业金融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省涉农贷款余额1.61万亿元,同比增长16%;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292.33亿元,同比增长24.98%,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8.65个百分点。优化农业金融产品服务。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农民合作社等抵押物缺乏、额度小、用款频率多等特点,各金融机构量身推出“金农信e家”“农机伴侣”“农担通”、“惠农”系列产品包等创新产品,为村级集体经济、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信贷支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涉农信贷产品已达200多种。不断拓宽农企融资渠道。积极利用贫困县区企业首发上市“绿色通道”政策,着力推动我省革命老区、贫困县区优势企业上市融资,有效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产业脱贫带动作用。2020年,我省新增涉农上市企业2家,境内上市涉农企业累计16家,新三板挂牌涉农企业42家,全省县域累计实现直接融资240.42亿元。大力完善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农业板块功能,进一步拓宽挂牌企业融资渠道,2020年12月底,农业板块累计挂牌企业1557家。有效发挥农业担保增信作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支农作用,截至2020年底,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143家,净资产549.66亿元,为12.57万户小微企业、“三农”主体提供融资担保在保余额1457.87亿元。创新推动“劝耕贷”等新型农业信贷担保模式,显著降低“三农”信贷担保服务门槛,扩大受惠范围。截至2020年底,“劝耕贷”业务已在全省86个县(市、区)落地,实现全省农业县业务全覆盖,担保贷款在保余额88.08亿元,在保户数1.49万户,户均59.11万元。持续发挥新型政银担业务合作模式作用,截至2020年底,新型政银担在保余额1403.86亿元,在保企业132036户;全年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放款1105.6亿元,服务企业42689户,合作银行达到159家,全省134家融资担保机构纳入政银担合作,覆盖全省16个省辖市和112个县(市、区)、开发区。省银保监局持续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按年度制定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确立年度涉农金融考核目标,实施差异化监管考核,制定实施县域存贷比提升规划,着力引导金融资源流向“三农”。指导银行机构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设置贷款期限,稳妥拓宽涉农信贷抵质押物范围,推广“劝耕贷”、“农保贷”、“农机贷”、“微贷”等满足不同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的信贷产品。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1.63万亿元,同比增长11.41%,其中,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余额2205.46亿元,同比增长15.23%;普惠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余额12.33亿元,同比增长31.99%;普惠型家庭农场贷款余额88.16亿元,同比增长40.14%,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了金融支撑。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保障作用。我省已开展的中央政策性农险品种达13个,包括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油菜、花生、芝麻、马铃薯、森林、奶牛、能繁母猪和育肥猪等。在部分地区开展三大粮食作物育种保险、农业大灾保险、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进一步提高主粮作物风险保障水平。全省“基本+补充+商业”三段式农险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粮食作物基本险、补充险和商业险三段叠加亩均保额完全可以覆盖全部生产成本,能繁母猪和育肥猪头均保额提高至1500元、800元,森林险在费率减半基础上亩均保额翻番。2020年,全省累计承保各类粮食作物保险1.01万亩,承保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时,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已基本实现安徽特色优势农产品全覆盖,向茶桃瓜果、渔羊蟹虾等113种农产品提供风险保障,支付赔款超过6亿元。其中,承保各类目标价格、收入类保险试点47项,覆盖品种既有粮食作物、生猪等大宗农产品,也包含蔬菜、鸡蛋、小龙虾等特色产品,因价格风险因素累计支付赔款近2亿元,受到种养农户的普遍欢迎。农业保险的损失补偿作用充分发挥,2020年累计向466.69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36.44亿元,因暴雨洪涝灾农业保险(含农房)支付赔款20.79亿元,为防灾减损、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提供有力支持。  

  二、关于着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发展竞争力  

  (一)在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方面。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先手棋”。在规范管理机制方面,把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登记注册便利化作为首要任务,创新提出并持续打造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套材料、一次采集、一档管理、一日办结”的“六个一”办理体系,实施名称自主申报,推广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推行“智能审批”改革试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2020年,全省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7158户,期末全省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09837户。在清理空壳社方面,持续开展注销便利化提升行动,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和制定“僵尸”企业清理方案,在芜湖、蚌埠市开展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2020年,全省共注销农民专业合作社2097户,依法吊销433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7501户、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099户。当前,针对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退出的难点、堵点问题,该局从2021年3月1日起,在全省推开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将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全部纳入简易注销试点范围,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  

  (二)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为了破解将来“谁来种地”问题,适应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新要求,省委省政府2016年起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列入省民生工程强力推进,2018年列入《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部署,组织实施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组织、统筹谋划、规范管理、求实创新,着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累计培训高素质农民23.55万人,其中培训新型农民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12.11万人,一批高素质农民正在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领办人和骨干,一批院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返乡入乡人员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生力量,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素质农民队伍规模持续壮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高素质农民发展指数排名,我省均位居全国前列,2020年位居全国第一。参训农民满意度均超过95%。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工作机制。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建立持续稳定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各级政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主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各项目县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培训机构制定教学计划。建立随机抽查、月度报告和信息系统监管机制,强化过程监管。出台培训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二是坚持需求导向,分类精准施策。紧扣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全面发展需求,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为核心,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种养加能手、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小农户、贫困户,以及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等群体为培训对象,主要培育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三类职业农民及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建立分类分层培训工作机制,省级主要开展农业经理人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市县主要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狠抓关键环节,力求三个精准:对象遴选精准。适时拓展培训对象范围,遴选参训意愿强烈的对象,摸清不同对象对培训内容、方式等需求。培训内容精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阶段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结合农民需求,适时调整培训内容和课程设置,实施差异化、个性化、模块化培训。培训方式精准。采用提升技能与更新理念、理论教学与实习实训、本地与省内外专家、传统教学与现代手段、本地与异地培训“五结合”的方式,推进立体化、多元化培训。积极推行线上教学,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三是围绕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培训。坚持培训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紧扣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实施订单式培训,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转型升级。适应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将电商人才和休闲农业服务人员等列入培训对象,近年来,累计培训电商人才2.9万人、培训休闲农业服务人员2000余人,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适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两委干部培训,2020年培训2647人。围绕脱贫攻坚,大力开展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累计培训产业扶贫带头人4000多人。建立培训与精准扶贫结合机制,贫困地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对象,每人结对帮扶同产业的贫困1个以上。此外,各地在组织开展培训中,兼顾对小农户的培训,带动小农民发展;对女农民培训,促进农村妇女发展。四是强化延伸服务,助力农民发展。争取政策扶持。在土地流转、农业保险、农业补贴、产业扶持等方面以及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评选中,向参训农民倾斜;会同邮储银行安徽分行创新金融产品,对参训农民创业发展给予信贷支持。加强跟踪服务。建立跟踪服务机制,统筹利用基层农技人员和培训机构师资力量,为学员提供不少于1年的生产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搭建交流互助平台。每年组织万名学员观摩合肥农交会、省秸秆综合利用博览会以及各类论坛、创业创新技能大赛等。创新培育方式。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教育厅联合启动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引导和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高职学历教育,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由培训向培训与学历教育并举转变,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质增效。  

  五是整合多方资源,增强培训能力。整合利用各类优势资源,构建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培训机构等多元力量参与的培训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优选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等796名进入省级师资库,组织开展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积极推介名师和精品课程,逐步完善培训规范及课程体系。创建全国示范基地8个、省级示范基地80个,每个专业至少建立1个试验示范实训基地。省级统编培训教材30多种类,构建以部省统编教材为主、地方编印特色教材为补充的教材使用格局。六是加强典型宣传,示范引领带动。加大宣传交流力度,我省累计14名学员被评为全国农民教育培训“百名优秀学员”,获得农业农村部专项资助资金。对此典型,在《安徽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刊登多篇宣传报道。2020年12月29日《安徽日报农村版》专版宣传“十三五”期间我省培训工作及4名“百优扶贫先锋”事迹。各地农业农村门户网站开设民生工程栏目,宣讲政策、推广典型,编发百余篇综合报道宣传培训成效、学员事迹以及在抗疫情、战汛情中做出的贡献。  

  (三)在强化农业品牌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方面。省农业农村厅持续推进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将品牌建设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紧密结合,推动一个特优区培育一个区域公用品牌,服务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亳州中药材等10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安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64个。加强品牌营销,连续4年在合肥农交会上举办安徽名优农产品市长推介会,16个市分管市长登台推介本地名优特色农产品,有力扩大了我省特色品牌产品知名度。举办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对接活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拼多多、抖音、阿里等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对接。推荐砀山酥梨、旌德灵芝、芜湖大米在长三角农业农村一体化推进会上开展区域公用品牌推介活动。突出成果展示,打造交流平台。连续成功举办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展示了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成就,促进了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融合发展,打造了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实现了“销产品、塑品牌、建渠道、招项目、促融合”目的。展示展销更加精准。聚焦消费人群,关注农产品需求侧精准展销,现场贸易订单显著增加。2020年展会现场签订贸易订单2657份,金额40.2亿元,比上届增加14.8亿元。招商引资效益凸显,2020年农交会共招引项目863个,总投资额1762.5亿元。融合发展质量更高,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大面向沪苏浙地区招商引资力度,农交会期间落实签约项目、贸易订单75个,签约金额达227亿元。举办“长三角农产品加工一体化发展分工与协作专场对接会”,来自上海、南京、宁波等地100多位采购商与安徽近100家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对接,签订97个意向协议、5个购销合同。签订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皖沪共建协议,进一步夯实基地共建工作,提升皖沪农业合作水平。坚持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聚焦问题抓监管,突出管控抓落实,努力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未发生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但与农业高质量发展还存在差距,突出风险防范,建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完善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三位一体”监测体系,充分发挥监测“雷达”作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建立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加强和完善以省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龙头、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骨干、第三方检测机构为补充、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和乡镇农产品质检室为基础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管理,着力推进农业农村系统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工作,努力做到年底前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全部通过“双认证”,力争县区级农产品质检机构通过“双认证”比例达到40%。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启动实施“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针对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非法添加物使用以及常规用药超标等突出问题,建立协同机制,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模式,实施集中系统治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农业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用药培训实现全覆盖,增强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用药间隔期休药期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检打联动,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制度。突出信息手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各级追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融合。鼓励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国家和省追溯平台注册登记并开展产品追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力争今年在国家和省追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达2万家。推动绿色、有机和地标农产品等全部纳入国家和省追溯平台,实现绿色、有机和地标农产品等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化管理、良好生产过程受控、质量信息在线展示、生产销售顺畅对接。推广“合格证+追溯码”模式,建立的合格证生产主体名录全部纳入省追溯平台。推动各市使用省追溯平台报送专项整治数据和违法案件信息。聚焦绿色发展,提高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农业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科技推广为手段,围绕安全种植、健康养殖,优化完善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大力开展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等现代农业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抓住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契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增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按照“一标一品一产业”发展路径,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特色产业。计划全年增创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农产品)基地12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1个,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1个,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系列认定农产品1000个以上。  

  三、关于构建合作共赢的农业产业发展体系。省农业农村厅推动支持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2017年12月,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61号)。2019年4月,出台了《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工办〔2019〕12号)。2020年10月,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农工办〔2020〕32)号。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新阶段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路径方法。全省家庭农场呈现出行业类型多样、经营规模适度、数量持续增长、发展势头强劲的良好态势;农民合作社发展逐步迈进规范与创新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的新阶段;聚焦重点产业,聚焦资源要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不断壮大。持续推进示范创建和“五个一批”工程。自2009年和2014年以来持续开展省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评定工作,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2020年,新增省示范合作社197个、省示范家庭农场253个。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合作社90个。目前,全省各级示范合作社9922个、示范家庭农场12959个。在开展示范创建的同时,加强指导服务和运行监测,及时淘汰不合格的示范主体,激励先进,选树标杆、惩戒后进。2020年全省通过监测共淘汰各级示范社306个、示范家庭农场252个。注销农民合作社2470个。突出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五个一批”工程。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的意见》(皖政办〔2019〕21号)、《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皖农产指办函〔2020〕6号)文件精神。2020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1.12万亿元。强企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新增农产品加工产值超50亿元企业3家;新增百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强县强园集聚效应凸显,据农业农村部门调度,2020年,20个强县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增幅为5.0%,比全省平均增幅高5.9个百分点。20个强园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增幅为9.1%,比全省平均增幅高10.0个百分点。继续统筹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遴选10个本土农产品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在央视王牌栏目分批投放6个月广告,集中宣传“安徽农产品 安心好产品”,唱响“皖美农品”。自2020年9月投放广告以来,累计播放2286条,覆盖全国4.4亿人口,广告累计触达超41亿人次;其中今年央视中秋晚会上,累计播出广告69条,覆盖全国1.5亿人口、累计传播达3.7亿人次。高频次、广覆盖让“皖美农品”品牌形象深入人心。坚持创新推动,不断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自2018年10月起,开展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成效明显。砀山、天长、广德3个第一批试点县(市)取得了一批县域样板经验;涡阳、岳西、宣州3个第二批试点县(区)顺利通过中期评估。今年1月,全省启动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23个县区同步开展示范创建,同时择优推荐8个县区开展2021年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加强与中国邮政、中化等惠农合作。与安徽邮政联合制定了《共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推出“乡村振兴联名卡”,作为加载“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载体和介质,为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普惠金融服务。与中化合作在阜南县苗集镇打造的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成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典范。土地股份合作试点继续扩大。2020年,新增60家土地股份试点合作社,带地入社农户1.5万户,入股土地11.1万亩,亩均分红超200元。全省累计开展土地股份试点合作社263家,带地入社农户2.12万户,入股土地30.3万亩。不同经营主体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培育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不同类型经营主体融合发展。目前,全省加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超3万个。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您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及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发展竞争力,不断加强农业产业发展,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狠抓质量提升,打造安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升级版”。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合作处  

  联系电话:0551-62666833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5856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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