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执法总队组织全市开展农机安全法律宣传日活动

时间:2022-06-21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6月16日,是全国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我市“三夏”农机生产作业进入关键期,市农业执法总队组织全市开展农机安全法律宣传日活动,联合蓟州区农业执法支队在蓟州区杨津庄镇大堼上村集贸市场设立宣传主会场,集中宣传农机安全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农机安全法律宣传日活动,通过在宣传会场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喇叭广播、现场咨询和发放宣传手册、明白纸、告知书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天津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等农机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现场共计悬挂宣传标语6条、摆放宣传展板12块、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8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会场宣传结束后,由执法人员组成宣传小分队深入六道街和兴富利农等农机合作社,进乡村进企业发放宣传手册、明白纸、告知书,宣传告知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违法责任。通过开展农机安全法律宣传日活动,必将促进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和农机操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农机安全法治意识和加深对农机安全法定义务、违法责任的了解,必将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为我市“三夏”农机安全生产营造了良好氛围。

  其他各涉农区农业执法支队分别在当地设立宣传分会场,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206/t20220620_5910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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