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畜牧工作站“六举措” 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

时间:2022-06-14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提高全区畜禽养殖标准化水平,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构建现代化养殖体系,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畜牧工作站按照高产、高效、优质、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

  一是细化创建方案。聚焦与中小养殖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设施和装备现代化、饲养管理精细化的规模养殖场,及早部署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细化方案举措,立足基本条件、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等五个方面,制定出台考核细则,增设加分项目,并将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纳入各县产业效能考核。同时,对标考核细则,编制了《宁夏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技术指南(试行)》,切实统一创建标准,有效提高畜禽标准化养殖水平。

  二是规范创建程序。按照“规模场自愿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初步验收、专家现场验收”的程序,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落实、细化申报材料、规范上报程序。同时,增加市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初验,把牢标准化创建第一道关口,确保示范场遴选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创建水平。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成立区、市、县三级创建工作技术指导组,对照现场考核标准,开展技术指导,采取县区观摩、现场培训等形式开展技术交流,总结示范创建成效,引导创建单位积极申报无公害、绿色畜产品认证,充分发挥示范场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信息化优势,带动周边养殖户发展标准化养殖,提高养殖效益。

  四是强化政策支撑。各县(区)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起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海原等地均对当年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出台了奖励政策,其中,海原县奖励国家级肉牛标准化示范场20万元,自治区级10万元,力争建设一批高水平养殖示范生产基地。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日常监管与指导,依照法律法规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畜禽养殖档案建立和畜禽标识使用,实施示范场动态监督管理,督促标准化示范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取消不符合条件养殖场的标准化示范场资格。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养殖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典型案例推介等多种形式,积极广泛宣传标准化创建内容,引导家庭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目前,全区申报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00余家,较去年增长15%。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206/t20220613_3558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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