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乱收费说“不”,维护农民钱袋子

时间:2025-05-0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向乱收费说“不”,维护农民钱袋子

“种地收成没多少,各种费用倒不少”,这种现象曾让不少农民苦恼。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九十三条,坚决向违法收费、罚款、摊派行为 “亮剑”。法律明确规定,任何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农民都有权拒绝,违规者必将受到严惩。

在一些农村地区,曾出现过巧立名目向农民收费的情况。有的地方以 “乡村建设费” 为由,向农户摊派修路费用;还有的随意罚款,让农民有苦难言。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在调研中发现,这些行为不仅加重了农民负担,更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一旦被查实,上级主管机关会立即制止并公告,已收取的钱款必须退还,使用的人力物力也要折价偿还,直接责任人还将面临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甚至要负刑事责任。

某地村民就曾联合举报不合理收费,在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的指导下,问题得到快速解决。这告诉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遇到乱收费现象,一定要敢于说 “不”,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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