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农业“输血钱”,严惩截留挪用行为

时间:2025-05-0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守护农业“输血钱”,严惩截留挪用行为

农业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可总有人对这些 “救命钱” 动歪心思。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九十二条强调,截留、挪用关键资金的行为绝不容忍!无论是粮食收购资金、农业财政信贷资金,还是扶贫专款,每一分钱都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和乡村发展大计。

在某产粮大县,曾发生过粮食收购资金被挪用的事件。本该用于收购农民粮食的专项资金,被个别工作人员挪作他用,导致农民卖粮后迟迟拿不到钱。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在政策解读中明确指出,这种行为不仅会让农民的辛苦付出打了水漂,更会影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一旦查实,上级主管机关会责令限期归还资金,没收非法所得,涉事人员还将面临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更要追究刑事责任。

扶贫资金的挪用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持续关注资金流向,某地扶贫款被用于非扶贫项目,导致帮扶计划无法实施。最终,涉事人员受到严惩,资金也被追回重新投入使用。这警示所有人:农业专项资金是发展的 “生命线”,触碰红线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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