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承包规定

时间:2025-03-13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承包规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的土地承包情况,有明确规定。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六条,给大家讲讲。

在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了土地的,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在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会重新承包土地。比如说,咱村有些农户在老的土地承包政策下,和村里签订了 30 年的土地承包合同,而新的承包法规定的部分土地承包期限可能是 20 年。这种情况下,之前签订的 30 年承包合同依然有效,农户可以继续按照原合同承包土地。

另外,要是之前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这能让农户对土地的承包权益有更明确的证明。比如,隔壁村有几户农民,之前承包林地时没有拿到林权证,在新的承包法实施后,村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给这几户农民补发了林权证,保障了他们的权益。

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一直关注这些规定在农村的落实,保障农民原有土地承包权益稳定。大家要清楚,老的土地承包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要是碰到相关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也会和大家一起,助力乡村土地承包关系平稳过渡,推动乡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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