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守护平等权利

时间:2025-02-26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守护平等权利

乡亲们,在咱农村,土地承包可是大事儿,这里面的门道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今天,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专门给大伙讲讲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里的权益。

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时,妇女和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过程中,必须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侵害妇女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意味着,不管是分地还是土地流转这些事儿,妇女和男子都得一视同仁。

就拿隔壁村的小兰来说,她出嫁后,村里在重新调整土地承包时,以她是外嫁女为由,不给她分配土地。这可不对,小兰作为村里的一员,和男村民一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小兰得知这一法律规定后,向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咨询,在中心的指导下,她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成功获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承包地。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提醒大家,类似这样侵害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事儿还有很多,比如有的地方在土地征收补偿时,故意少给或者不给妇女应得的份额。

咱们必须清楚,妇女在土地承包上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一直关注着这些法律规定在乡村的落实情况,致力于保障每一位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乡亲们要是遇到相关问题,一定别忍气吞声,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也会和大家一起,让农村土地承包更加公平公正,助力乡村振兴,让咱农村的日子越过越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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