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登记与权益保护

时间:2025-02-06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登记与权益保护

土地,作为重要的不动产,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怎么确定、怎么保护,这可是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给土地登记和权益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导。

这条规定说,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要按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来办。这就是说,土地登记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弄的,有严格的法定程序。通过规范的登记流程,就能清楚地知道土地归谁所有、谁有使用权,为土地的流转和使用提供保障。

只要是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就受法律保护,谁都不能侵犯。这就像给土地权利人吃了颗 “定心丸”。

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在调查的时候发现,有些村民不太明白土地登记有多重要。在一个乡村,村民老张一直在自家承包地上干活,可一直没去做土地使用权登记。后来,同村的老李说这片地是他的,两人就吵起来了。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关注到这个情况后就强调,因为老张没登记,维权的时候可费劲了。要是老张按照法律规定登记了,拿着登记证书就能证明土地是自己的,也不会有这些麻烦。

再比如,在某个城镇建设项目中,开发商没经过土地权利人同意,就占了已经登记的土地施工。土地权利人靠着登记证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说,这就体现出依法登记的土地权益受法律保护有多重要。

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提醒,不管是农村的集体土地,还是城镇的国有土地,土地权利人都得重视土地登记。按照法律规定完成登记,既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也能让土地资源得到更好的管理和利用,给乡村振兴和城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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