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规范规划管理,守护城乡发展

时间:2025-01-2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规范规划管理,守护城乡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对镇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旨在确保城乡规划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城乡建设的有序推进。

该条第一项规定,若未依法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部门将被责令改正等。例如,某镇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由于未及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导致土地开发无序,公共设施建设缺乏合理布局。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关注到这一情况后指出,控制性详细规划如同城乡建设的 “蓝图”,缺失它会使发展陷入混乱。随后,上级部门责令该镇改正,重新组织编制规划,使乡村建设走上正轨。

第二项提到,超越职权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核发相关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将受惩处。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曾报道,某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为谋取私利,给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导致该企业在耕地上违规建设。事件曝光后,相关部门依据第六十条规定,撤销许可证,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第三项针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许可证的情况。在某城市新区建设中,一位开发商提交了完备的申请材料,但相关部门因工作懈怠,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影响项目进度。上级部门介入后,责令其改正并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这表明及时核发许可证是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的关键。

第四项强调要依法公布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某地在规划建设一处大型商业综合体时,未对修建性详细规划予以公布,引发周边居民担忧。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强调,公布规划能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公众参与监督。经责令改正后,该项目重新公布规划,消除居民疑虑。

第五项规定,同意修改规划前应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某镇在修改一处公共广场设计方案时,未举行听证会听取周边居民意见,遭到居民反对。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指出,忽视利害关系人意见可能引发社会矛盾。最终,镇政府重新组织听证会,合理修改方案。

第六项针对对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不力的情况。某村存在违规建房现象,镇政府接到举报却未处理。上级部门责令其整改,对相关人员处分。这体现了对违法建设零容忍,维护规划权威性。

总之,《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是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准则,各地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共同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招募调研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