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管理有法可依

时间:2024-12-25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管理有法可依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进程中,土地及其他资源管得好不好、用得合不合理,对乡村振兴起着关键作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七条就像一把尺子,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和财产管理的事儿量得明明白白,给农村经济稳稳发展上了保险。

先说耕地、林地、草地这些农业用地。只要是集体的或者国家的但由农民集体用的,都得按农村土地承包法来承包经营。这么做,农民放心种地,生产积极性高了,农业生产也就稳当了。

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也有规矩。集体的宅基地等用地,得照着法律和国家规定来取得、使用和管理,这样能避免乱占乱用,保住集体的合法权益。

集体的房子、生产设备、水利设施也不能瞎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按国家规定和组织章程来管,提高使用效率,让农业生产顺顺当当。

教育、科技、文化这些公共设施同样如此。都得依着法律法规和章程来管理,这样农村的公共服务上去了,居民生活质量也能改善。

从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的消息看,有个村把集体耕地依法承包经营,农业生产越来越规模化、现代化,农产品产量质量双提升。还有个村依法管好水利设施,灌溉不愁,抗旱能力变强。

总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七条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管理指了明路。规范好承包经营和财产管理,能提升组织管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会一直盯着实施情况,给农村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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