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领航,构建乡村基层管理工作新风貌

时间:2024-12-1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法治领航,构建乡村基层管理工作新风貌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四十七条着重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强化基层群团组织构建方面的关键职责,要对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予以支持、加以规范并正确引导,使其在凝聚群众、联系群众以及服务群众等多方面充分施展效能。

从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所报道的众多实例里,我们能切实领略到这一法律条文在实践中的显著成果。就拿江苏白沙的“戴庄经验”来讲,其借助强化茶产业链条,达成了茶文旅的融合式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群团组织与农村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提升。

第四十八条清晰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夯实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所肩负的责任,积极倡导乡镇人民政府配备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并且在村民委员会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着重表明,这些举措对于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及人民调解工作意义重大,能够有效健全乡村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机制,有力推动法治乡村的建设进程。

在实际操作中,像河北两地成功入选“2020 全国乡村振兴优秀案例”所展示的那般,通过“五抓五强”助力乡村振兴开启崭新篇章,以及着重聚焦环境提档升级,谱写了李家沟村乡村振兴的华丽新篇。这些实例彰显出法治在乡村振兴历程中的关键意义,不但使乡村治理的法治化程度得以提高,还为农民送上了更为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总的来说,《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四十七条与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为乡村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给予了清晰明确的法律指引。透过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的案例剖析,我们能够看到这些规定正逐步转化为切实可行的行动与卓有成效的成果。法治乡村建设的持续深入,不但强化了基层治理的法治化与规范化特质,还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施行筑牢了稳固坚实的法治根基。随着相关法律的深入落实,我们满心期待乡村治理能够开创出更为和睦有序的全新格局。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招募调研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