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业投入品:《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使命

时间:2024-12-1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规范农业投入品:《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使命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十九条针对农业投入品管理立下严格准则,旨在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以及公众健康。接下来依据此法律条文,结合实际事例予以详细解读。

首先,国家针对农业投入品实施严苛管理,对于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兽药更是施行了禁用限用手段。这般举措意在削减农业生产给环境与人体健康带来的潜在风险。就拿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报道过某地的例子来说来说,其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之际,大力引领农民削减化学农药的运用量,转而启用生物防治这类环保型农业投入品。如此一来,成功降低了农药残留量,也守护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

其次,法律明确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同时不得违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农业投入品。这就促使农业生产者必须严守国家规定,以此确保农产品的安全性。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观察到多地在培训农民之时,着重强调了合理运用农业投入品的关键意义。借助提升农民的法律认知与技术水准,切实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另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着强化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与服务的职责,需加大对新建农村住房的规划管控力度,严厉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看到很多乡镇在这一方面积极发力,通过给予技术与政策扶持,助力地方政府科学规划农村住房建设。这既保护了耕地资源,又推动农村住房朝着现代化与绿色化方向发展。

总体而言,《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不只是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有效规范,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坚实保障。从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的考察案例能够看出,这些法律条文正逐步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与成果,为打造美丽乡村、达成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构筑起牢固的法律根基,并提供切实可行的实践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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