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生产基地(第二批)评选认定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6-14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园艺特产、蔬菜)局(站、办):

  为深入实施“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品牌发展战略,加快提升“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依据《“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生产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省农业农村厅拟组织开展“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生产基地(第二批)评选认定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组织申报

  各县级农业农村、园艺特产部门要组织本地从事黑木耳(含玉木耳)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积极参加评选认定活动。申报基地年种植规模50万袋以上,脱贫地区种植规模30万袋以上。

  二、要严密组织实施

  评选认定工作由吉林省园艺特产管理站具体承办,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开展基地环评、产品质量检测。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要按时报送材料

  各县级农业农村、园艺特产部门要指导基地主体填报《“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生产基地认定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形成推荐报告,于2022年6月15日前报省园艺特产站。

  联系人:张雪超;电话:13756022568;邮箱:75073307@qq.com;邮寄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152号。

  附件:1.“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生产基地认定暂行办法

   2.“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生产基地申报汇总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205/t20220531_8462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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