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流程

时间:2024-11-04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 单位或个人举报:举报人可以是单位或个人,他们将举报信息提交给相关部门。

2. 检察长或检察内部收到举报材料:举报材料首先由检察长或检察内部人员接收。

3. 控告申诉检察统一受理:接收到的举报材料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统一受理。

4. 控申处分类导入:控告申诉处将举报材料进行分类并导入系统。

5. 移送主管部门:根据举报内容,将举报材料移送给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6. 答复实名举报人:在处理完毕后,相关部门会答复实名举报人,告知处理结果。

7. 反馈给举报人:最终,处理结果会反馈给举报人,完成整个举报流程。

8. 其他机关收到举报:如果举报是由其他机关收到的,也会按照类似流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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