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多措并举将农田建成良田

时间:2022-05-26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在省农业农村厅的关心支持和州委、州政府的有力领导下,黔南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农业基础打得更牢,把三农领域短板补得更实”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科学制定规划、积极统筹协调、精准组织实施。全州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4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5.66%),新增粮食产能24万吨,亩均节本增效500元左右,有力夯实了粮食安全生产基础。

  一、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黔南州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建立由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农田建设专家库,配套制定《黔南州农田建设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项目方案审批、工程管理和竣工验收。州级财政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21年配套20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各县(市)对应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机构,整合资源力量层层压实责任,狠抓任务落实。2021年,全州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0.96万亩,任务完成率117%;2021年45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项目开工率100%;全州总体资金报账率达到96%。

  二、提前谋划,优化布局,高质量实施项目

  一是形成项目储备库。在2019年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责后,立足黔南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紧扣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的要求,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库,向上精准争取项目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入库项目112个,总建设规模197万亩(含提质改造),计划总投资40亿元。二是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年,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形成4级高标准农田规划体系的要求,充分衔接乡村振兴、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突出产能目标,落实落细具体举措,初步完成《黔南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编制。三是执行项目申报承诺制。在项目申报前,对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范围和建设规模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加强对项目区群众宣传,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在占用田地和运行维护等关键环节达成一致意见并做出书面承诺后,由农业农村局列入项目申报计划,有效调动乡镇、村建设积极性,确保项目审批后能快速有序推进。2019年以来,全州共争取资金13.6亿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91.68万亩,建成排灌沟渠1582公里、机耕道(生产路)1652公里,全州农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保障项目建设质量

  一是全面落实项目“四制”,严控关键环节。在设计阶段,做到方案务实、适应性强,注重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在项目审批阶段,从黔南州农田建设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包含水工、造价、概算、农业、自然资源5个方面专家,严格按要求进行方案审查;在建设阶段,通过招投标选择资质优、实力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参建、参管、参检;在验收阶段,注重聘请第三方专家参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严验收关。二是建立项目区分片包保和定期督查制度。州农业农村局各党组成员对农业现代化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行分县包保,组成4个督查组对各县(市)进行巡回督导。对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月调度制度,督促各县(市)严格按照倒排工期表和各月任务清单推进项目建设。2021年7月,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郭永田司长实地查看了福泉市高标准农田项目点,对我州高标准农田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四、创新机制,试点示范,充分发挥建设效益

  坚持争取财政投入与多元化投入互相促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积极探索“财政+融资”模式,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推动农田排灌能力、农机作业能力、耕地生产能力有效提升。一是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占补平衡相结合的模式,提高建设标准。加强与农发行、建行等金融企业合作,将项目区中具备条件的零星未利用地开发为耕地,选择水源和地质条件好、工程成本低的区域进行“旱改水”产生指标收益提高建设标准。平塘县在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中挖掘新增耕地潜力,将预计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向银行融资3500万元,将2021年7万亩项目区建设标准提高到每亩2000元。罗甸县在2021年2.5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中,集中建设“旱改水”示范区,并通过开发项目区中的零星未利用地,预计将新增旱地50亩、“旱改水”500亩,指标收益达2100万元。二是引导社会资本全资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实施高标准农田质量提升行动为契机,加强与市场主体合作,扩大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和投入力度。如,福泉市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合作,由企业出资2.5亿元开展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标准预计将达到2.5万元/亩(含“旱改水”3年后续管护费用),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在扣除企业投入成本费用后,由福泉市政府和企业按照7:3比例进行分成,该项目将于近期开工建。三是推行就地务工,增加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由项目所在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当地群众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劳务施工,所得收益的一定比例由村集体统筹使用,剩余部分作为村民务工报酬,从而增加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务工收入。如,惠水县在2021年项目建设中,充分吸纳当地6个村、180余名群众参与工程建设,预计参与务工的农户每人增加收入7200元、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1万元以上。

  五、建管并重,机制先行,确保运行管护到位

  一是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将农田水利设施后期管护纳入新建项目前期工作,设计之初便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和人员,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切实提升设施运行质量和使用效益。二是落实管护主体。项目验收后,明确管护的内容、区域、职责和监督方式,建立起县级监督、乡镇管理、村委会负责、覆盖全流程的管护责任体系,形成各方参与、权责明确的管护局面。三是落实管护资金。按照《贵州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从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提取2‰用于项目建后管护;同时,结合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和补贴机制,解决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通过价格杠杆和财政补贴“两手发力”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zwdt/202205/t20220523_7416078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