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 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容被侵犯 违者要负刑责!

时间:2024-07-1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农村征地拆迁,为什么有些村民却越拆越穷,日子过得还不如以前舒坦?那是因为有人侵犯了本属于我们的合法权益!

《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 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容被侵犯 违者要负刑责!

国家到农村征收土地,拿的是属于村集体的土地,因此征地补偿款一般也是发到村委会手里(村集体账户),然后再由村里开会发到被征地的村民手里。

可就是中间过了这一手,这笔钱可能就出问题了。某些村委会成员是见到钱就挪不开眼,截留不发、贪污私用补偿款的情况是频频发生,导致村民实际获得的补偿远低于应得数额,家里越拆越穷。

如果您的村里也有这种糟心事儿,那我们一定要团结其他补偿款被侵占村民,总结一下各家搜集的证据,将对方告上法庭,让其交出补偿款,造成损害的还要赔偿我们的损失,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招募调研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乡村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