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内设机构

时间:2024-07-12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内设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标准处、生态环境监测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二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处、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土壤生态环境处、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管理处、生态环境执法局、人事处、科技与财务处、综合协调处、厅直属机关党委。

其中,生态环境执法局主要负责统一监督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承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实施核与辐射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指导监督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查处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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