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

时间:2024-07-1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

1.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拟订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及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省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2.组织开展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根据授权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

3.负责全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省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市、县级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

4.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指导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加快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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